武汉:校内上网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不得出租或承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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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电子阅览室变身“网吧”,学生们在校内电脑上打游戏、聊天.今后,这一尴尬现象将被杜绝.昨日,武汉市教育局下发通知:要求校内上网场所不得以营利为目的,也不得用于出租或承包.据了解,当前,部分中小学校对校园网络管理不到位,使得部分学生在校内电脑上打游戏、聊天.因此,规范校内上网场所十分必要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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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08-10-12